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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对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  
							|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18 |  
							| 各重点实验室: 为调研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009年验收至今的建设情况,进一步总结经验,促进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市教委《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京教函〔2012〕193号,网址:http://www.usrn.edu.cn)要求,市教委决定对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根据我校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工作由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学校科技处协助进行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包括市教委、市科委于2010年底前联合认定的86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我校列入检查计划的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三、各实验室要组织填报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二)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009年后的研究成果汇编,包括:发表论文一览表及汇编(需标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论文需目录页和首页)、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式2份,下同);
 (三)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名单及会议纪要汇编;
 (四)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及配套经费使用情况报告(2010年-2011年);
 (五)其他材料。
 (六)请于6月26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地点:主楼B区20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ych@bnu.edu.cn。联系人:戴杰;联系电话:58807921。
 四、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主任亲自把关、认真组织材料填报工作、按时上报材料。市教委将择机组织专家抽查实验室建设情况。
 
 科学技术处
 201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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