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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职责与中心人员细则

一、实验室主任职责:
     全面负责实验室工作。
  (1)认真贯彻教育部《高等院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及实验室的工作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
  (2)保证实验室的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和开放运行机制,定期向院和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3)根据本实验室教学与研究方向,组织制定实验室教学活动的开展,并制定实验室年度建设计划和实验室中长期建设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协同各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和协调实验室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定期检查完成情况,积极承担教学改革、科研项目及横向课题。
  (5)做好实验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搞好研究队伍的建设,吸引和培养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教学和科研梯队。
  (6)根据实验室开放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验室管理细则,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实验室的科研计划和成果管理、设备仪器管理和财务管理,努力提高开放度和设备仪器完好率、利用率。
  (7)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实验室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实验室固定人员细则:
  (1)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以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为主,应积极实验教学工作,并争取教学改革、科研项目和横向课题,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争取多出教学成果,提高教学的效果。
  (2)为培养教学人才,搞好队伍建设,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应积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和培训进修生的教学任务,提高教学水平。
  (3)实验室固定技术人员工作以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为主,同时积极开展实验技术、实验方法、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与升级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4)在满足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实验室固定技术人员应积极配合课堂教学,积极接受外来试验任务,安排好对外协作的实验任务,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教学合作和研究工作的开展做出积极贡献。
  (5)实验室固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实验室建设的日常事务和实验室开放运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好实验室开放接待,科技档案、设备档案、图书资料管理和仓库保管等工作。
  (6)全体实验室固定人员都应关心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努力完成实验室指定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实验室工作的改进意见。
  (7)全体实验室固定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8)全体实验室固定人员要互相配合、相互学习,积极组织教学与科研交流活动,共同提高业务水平。